发布时间:2024-03-26
黄发改委办〔2024〕3号
黄浦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黄浦区各重点用能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黄浦区重点用能单位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黄浦区重点用能单位碳达峰实施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本市碳达峰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黄浦区碳达峰工作,引导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碳达峰行动,根据《中共黄浦区委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协助重点用能单位更好应对“双碳”挑战,把握“双碳”机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试点开展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强化社会引领示范效应,为黄浦区打造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绿色低碳发展核心引领区和碳达峰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本市碳达峰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黄浦区碳达峰工作,引导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碳达峰行动,根据《中共黄浦区委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