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施行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06

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的修订版本,这是对我国电力市场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一步。5月8日,国家能源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次修订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出新修订的《办法》在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上均做出了重要的优化调整,并将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在监管对象方面,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扩展至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市场成员。其中,电力交易主体新增了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和负荷聚合商,以更加全面地涵盖电力市场的各个环节和参与者。同时,将“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调整为“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以更好地适应电力市场运营的实际需求。

在监管内容方面,新修订的《办法》对原有的监管内容进行了扩充和优化。首先,增加了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和负荷聚合商的监管内容,以确保这些新兴电力市场参与者的行为符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其次,明确了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与其他电力交易主体签订有关合同情况的监管,以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此外,还增补了对电网企业所属或关联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情况的监管内容,以及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的要求。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新修订的《办法》是稳妥、有序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进一步强化对电力市场成员行为的监管,可以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国家能源局将指导派出机构结合区域实际制定辖区内电力市场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办法》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地落实。此外,还将深入开展《办法》的宣贯工作,帮助电力市场成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电力市场成员的规范意识。

总的来说,新修订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是对我国电力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改进和扩充。它不仅涵盖了更多的电力市场参与者,还增加了对新兴电力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内容,以及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的要求。这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的运行,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